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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开始你的表演!喝酒驾车找交警蜀黍处理事故,还谎称自己喝的藿香正气水……

2018-03-20 台州交警发布

3月15日13时25分,临海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在临海市古城街道大洋西路425号前路段发生了一起货车和轿车刮擦碰撞的交通事故,肇事货车已驶离现场


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通过监控查到肇事货车为浙JW**60的货车,并通知该车驾驶员到临海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快速处理中心接受相关处理事宜。



在处理过程中,吴警官闻到戴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出于职业敏感,便询问戴某有酒驾,戴某表示自己午饭时服用了二支藿香正气水。



过了5分钟后,吴警官对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戴某交代了自己在发生事故后吃午餐时喝了一瓶啤酒,接到交警电话后认为一瓶啤酒问题不大,就驾车来到快速处理中心接受事故处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目前,戴某不但要赔偿事故中轿车损失的800元钣金补漆等费用,还要为自己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埋单,他将面临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扣12分的处罚。



针对此案,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不要心存侥幸去做酒“英雄”,一旦被交警查获往往都是得不偿失的后悔事。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请严遵法规,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



通讯员:侯俊杰


审核: 杨    枫    王长健

编辑: 杨    斌    翁沁雪

邮箱:   tzjjf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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